洪重起准户口
  • 国籍/时代

    朝鲜

  • 材质

  • 尺寸

    49.8×41.7厘米

  • 藏品编号

    本馆 8168

1804年(纯祖4年)汉城府发给居住在东部昌善坊契第8统第2号的户主通训大夫前行瓦署别提洪重起的准户口。
通过洪重起夫妇的四祖情况,可知此家为武班家庭。洪重起家有4口人,包括洪重起夫妇和其子夫妇,另外有一名买入的婢女。
此文书结尾部分印有汉城府堂上、郎厅、监董官的手决,文书上共盖有3个官印和一个“周挾改字印”。
朝鲜时期,每3年进行一次户口调查。实施户口调查时,各家要交给官衙两份家庭户口情况记录,这种记录被称为户口单子。官衙确认户口单子无异常后,一份用于改写户籍台帐,一份返还各家。
此外,如果百姓们要求的话,官衙可以将户籍台帐中的该户内容抄下来发给该户,这就是准户口。准户口与现在的户口证明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