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记册
  • 国籍/时代

    朝鲜

  • 材质

  • 尺寸

    55.9×34.4厘米

  • 藏品编号

    购 729

1814年的手写账簿。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个地区的帐簿。账簿按照项目记录了六房(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仓库、乡校等处的物品和财政等的相关事项。
柳等表示柳某是记账负责人的意思。末尾写有书写、色吏、重记监管等的名字,最后写有一“使”字,其下方签有亲笔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