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州府尹解由书
  • 国籍/时代

    朝鲜

  • 材质

  • 尺寸

    88.5×1552.5厘米

  • 藏品编号

    购 723

1807年9月平安南道义州府尹(府尹:地方官厅“府”的首长)写的解由文书。官吏交替时,前任将业务、会计事项等移交给后任,解除责任被称为“解由”,这时写的文书被称作“解由文书”。
前任为后任举行完解由移关式后,后任者在这里没有异常的情况下向观察使或兼巡察使递交解由牒呈式。观察使收到解由牒呈式确定没有异常之后,附上解由牒呈再递交给户曹或兵曹的解由吏官。同样,户曹或兵曹也确认没有异常后,发出解由并通告吏部。最后,由吏曹将照讫(照讫:解由证)颁发给申请解由的前任,得到照讫帖后,解由的全过程就结束了。
本藏品包括平安道节度使呈给兵曹的牒呈等文书,后面附有兵曹发送的户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