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的最高女性礼服,翟衣和翟衣本 : 闵 博拉

翟衣是朝鲜王室和大韩帝国皇室成员中地位最高的女性才可穿戴的礼服。穿着翟衣时需搭配翟冠(与翟衣搭配的礼冠)、霞帔(挂在翟衣双肩处的装饰)和蔽膝(围在翟衣前,用以遮挡双膝的长巾)等种类繁多的服装和饰品。翟衣制度最早见于高丽时代恭愍王19年(1370年),在参照明朝冠服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三次修改。第一次为朝鲜前期,这时的翟衣制度主要参照了明朝(1368-1644)。第二次为明朝灭亡后,朝鲜自主制定翟衣制度。第三次为大韩帝国时期全新修改的皇室翟衣制度。国立中央博物馆馆藏品相当于制作翟衣时使用的剪裁图纸,是绘有12行雉鸡纹样的12等翟衣本。没有衣袖,只有身体部分,并绘有五色雉鸡纹和李花纹样。

 翟衣本,20世纪初,长154.5厘米,宽28厘米,第67号国家民俗文化遗产

翟衣本,20世纪初,长154.5厘米,宽28厘米,第67号国家民俗文化遗产

 翟衣本细节,雉鸡和李花纹样

翟衣本细节,雉鸡和李花纹样

王妃的礼服, 翟衣

朝鲜太宗3年(1403年),明朝的永乐帝成祖赐予朝鲜全套王和王妃的冠服。此后,从文宗继位元年(1405年)至仁祖3年(1625年),前后共15次获赐王妃冠服。当时获赐的全套翟衣包括由珠子和7个翡翠色雉鸡装饰的“珠翠七翟冠”、大红色大衫(宽袖王妃礼服)、装饰着雉鸡的褙子和霞帔等组成,根据二等递降原则的规定,这套冠服为明朝命妇一品服。与国立中央博物馆馆藏品样式相同的翟衣出现于英祖26年(1750年)。《国婚定例)》和《国朝续五礼仪补序例》中明确规定王妃的礼服采用9等翟衣制度,这一制度一直沿用至朝鲜末期。因此,此后的朝鲜君王均身穿九章服(绘有9种纹样的君王礼服), 王妃则身穿9等翟衣。

到了大韩帝国(1897-1910年)时期,在宣布实施君主制的同时,也改进了与皇室身份相符的冠服制度。高宗34年(1897年)6月,筹备举行彰显君主制地位的国家典礼。10月,高宗身穿代表皇帝身份的礼服—十二章服,登上帝位。翟衣也从9等更为12等。

韩国仅现存3件翟衣。首尔历史博物馆和国立古宫博物馆收藏的均为9等翟衣, 世宗大学博物馆收藏的是12等翟衣。国立古宫博物馆的9等翟衣是1922年英亲王夫妇短暂返回首尔,向王室行觐见礼时英亲王妃穿着的礼服。首尔历史博物馆收藏的翟衣由何人穿着已不可考,仅知是云岘宮的文物。世宗大学博物馆收藏的12等翟衣是1919年英亲王大婚时,为纯宗尹皇后新制的礼服。

用于制作翟衣的剪裁图纸, 翟衣本

国立中央博物馆内收藏着唯一一件翟衣本,与蔽膝本一起被指定为第67号国家民俗文化遗产。虽然无法得知由何人穿戴,但是其与世宗大学博物馆收藏的纯贞孝皇后的12等翟衣几乎一模一样。此翟衣本是将韩纸层层黏贴后制作而成。尺寸和形态几乎与实物相同,两侧不配衣袖。观察剪裁图纸的细节之处可以发现,在青色衣底上,绘有一对互相凝望的五色雉鸡,雉鸡纹样间分布着李花纹样。雉鸡纹样共有12行,由此可知应为皇后的翟衣本。衣服下摆和衣领处用红纸围成一条线,再以添加了金粉的颜料—泥金在纸上绘出龙和云图案。关于李花纹样,根据文献的记载,此种形态的花纹也被称为小轮花纹样。据推测最初在制定翟衣制度时,因无先例可参照,只能参考《大明会典》的翟衣制度或九章服进行设计。首尔历史博物馆和国立古宫博物馆的9等翟衣中间,分布着以红色圆为中心,周边环绕着白色的5个小圆,在其周围再环绕5朵花瓣的花纹。世宗大学博物馆的12等翟衣和国立中央博物馆的翟衣本中间没有小花纹图案,而是以白色花蕊代替。周围再环绕一圈白色和红色的花瓣,展现了大韩帝国的象征—李花纹样。一般而言,在制作衣服时,都是先将纹样绘于整块布料上,然后在进行裁剪,但是在制作翟衣,据推测应是先构想出衣身、衣袖、衣襟等处的纹样和布局,然后再进行裁剪。因纹样间距的小小差距导致花的形状错位,所以为使其能排成一列,制作时边裁剪边调正极为重要。故而,此翟衣本不仅是用于制作翟衣的剪裁图纸,也是出于调整纹样的需要。此翟衣本是唯一一件12等翟衣本,也是再现了朝鲜时代翟衣的珍贵资料。

 翟衣小轮花纹样的比较

翟衣小轮花纹样的比较
国立古宫博物馆馆藏9等翟衣的小轮花(左),世宗大学博物馆馆藏12等翟衣的李花纹样(右)
(《文化遗产大观》 重要民俗资料 2,服饰·刺绣文化遗产厅编撰,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