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命之宝
  • 国籍/时代

    大韩帝国

  • 材质

    金属 - 金制

  • 尺寸

    9.2×9.2厘米

  • 藏品编号

    新收 241

1897年,高宗改称帝制,定国号为大韩帝国,并重新打造了玉玺,此藏品就是当时新造玉玺之一,主要用于证明是国王的命令,以金、银制成。与此玉玺一起制造的玉玺还有用于外交文书的“大韩国玺”;褒赏时用的“皇帝御玺 ”;高级官吏的任免状上使用的“ 制诰之宝 ”;统帅军队时用的“大元帅宝”等。
被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国家主权后,这些印章曾一度被日本掠走,解放后这些文物被找回,保存在总务处。但在韩国战争期间,这些文物大部分流失,现在只有“大元帅宝 ”、“制诰之宝 ”、“敕命之宝”三件幸存。
这些御宝的特点是没有使用象征中国诸侯国的乌龟纹样,而是使用了只有中国皇帝才能使用的龙的纹样。高宗在1897年宣布成立大韩帝国,意图通过这样的外交手段阻止清、俄、日等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掠夺。这件藏品正是这种自主精神和自信感的见证。